甘肃酒泉敦煌市政府昨天透露,拟投资30亿元复建敦煌古城,以进一步挖掘敦煌城市文化内涵,带动敦煌城市旅游与经济社会的发展。敦煌古城项目建设工作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介绍,敦煌古城复建项目预计总投资约30亿元,计划在中心区1平方公里土地上进行开发,以汉唐文化、丝路文化为主题,对历史城市格局、建筑文化、宗教艺术、商贸流通、民族交融、生活和娱乐等进行深入挖掘,进行体验式还原和提升。(2月9日《京华时报》)
30亿的投资,相当于甘肃省2009年财政收入的1/20,这样的“大手笔”让人激动,但激动之余,我以为更需要冷静,有关部门不要被理想中的辉煌远景冲昏头脑。当务之急是应该进行相关论证:可行性论证和不可行性论证。
从世界各地的经验来看,“人造景观”的建设是存在着巨大风险的,比如香港的迪斯尼公园在2009年度净亏损13亿港元,至今仍未实现盈利,也未实现带动香港旅游业和整体经济发展的初衷。当然,也不乏许多成功的例子,比如无锡影视基地和横店影视基地,都是比较成功的例子,但要看到,这些成功例子中投资方的主体并非当地政府。如果敦煌复建古城,资金全部来自政府,风险将是巨大的。如何规避风险,如何不让纳税人的钱打“水漂”,是敦煌市政府首先应该考虑的,我以为,如果找不到愿意投资的商家,敦煌复建古城应该缓行。
另一方面,复建古城的目的是为了弘扬敦煌文化和发展地方旅游经济,说白了,就是文化搭台,经济唱戏,这点毋庸讳言。但人造的古城会不会对敦煌现有文化环境造成负面影响?保护的初衷之下,会不会结出“破坏文化生态”的果实?这方面,我们是有过教训的,有些地方为了经济利益,在名山大川上建造观光电梯、甚至不惜炸山以便让观光缆车顺利通过。这种竭泽而渔的行为不能在敦煌重演,发展旅游经济很重要,但保护文化古迹更重要,如何避免过度开发对敦煌的文化生态造成破坏,需要严格论证并制定详细预案。
甘肃作为一个不发达的省,是经不起折腾的,期待通过复建古城的项目,让文化与经济达到双赢,固然其心可嘉,但也不妨冷静想想,这会不会变成经济和文化双输的“瞎折腾”?如果这样的情况不幸被言中,到底谁该负责?